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就
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予以审议。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6日-2006年4月10日间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7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行政楼四层多功能厅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6年4月5日再次发布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见证律师。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股票自2006年3月6日起停牌,3月16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15日公告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本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委托董事会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及2006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2006年3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代理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
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06年4月6日、4月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行政楼七层
书面回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行政楼七层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电话:010-65051039、65050251
联系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吴荣柯、常虹、肖文胜
五、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的起止时间
2006年4月6日-4月10日期间每一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挂牌投票代码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007国贸投票1A股
(三)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中国国贸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元
(四)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五)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国贸"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07买入1元1股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07买入1元2股
3、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07买入1元3股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一)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3月2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6年3月28日-2006年4月10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